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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光华法学院2024年优秀学生党支部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孙佳辰  发布日期:2024-04-23 点击次数: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挖掘在引领带动学生践行一流使命、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党支部、党员和党员骨干,进一步强化榜样示范,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优秀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光华法学院党委下属的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光华法学院党委并注册在校的学生正式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范围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书记为教师的)一年以上的学生。

评选采取党支部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支部/书记可自主申报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不限制推荐名额;各支部可推荐1名或2名优秀共产党员(具体名额请见附表),推荐1人以上的需进行排序。

 

二、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支部保障一流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强,积极推进党建与学生成长成才深度融合,在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上发挥了示范作用,在党支部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建设上取得实效。近两年,党支部在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中至少有一次评定等次为“好”。

2.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服务强国战略、厚植家国情怀、练就过硬本领、积极建功立业等方面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3.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支部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建设取得实效;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近两年,所在党支部在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中至少有一次评定等次为“好”。

 

三、评选程序

1. 评议推荐。各学生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2. 组织推选。学院党委在党支部推荐名单的基础上,参考近两年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通过组织答辩、深入调研或相互评议等方式,考察对党建工作的贡献和一贯表现,经党委会讨论决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确定院级表彰及向学校推荐的名单。

 

四、材料报送要求

53日(周五)前,推荐党支部和个人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汇总表》(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附件4)。将电子版报发送至党员之家邮箱:zjufxydyzj@163.com

 

支部名称

推荐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候选人人数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第二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本科生第四党支部

1

光华法学院法学硕士第一党支部

1

光华法学院法学硕士第二党支部

1

光华法学院法学硕士第三党支部

1

光华法学院法学硕士第四党支部

1

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第一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第二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第四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第五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第六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法学博士第一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法学博士第二党支部

2

光华法学院法学博士第三党支部

2


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doc



中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