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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推荐参评浙江大学第十二届“三育人”教师育人标兵人选公示
发布者:孙晓红  发布日期:2024-05-13 点击次数:10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十二届“三育人”先进集体标兵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浙大党办〔20249号)要求,由各系所工会、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在广泛征求本单位师生员工意见基础上,推荐产生浙江大学第十二届“三育人”教书育人标兵候选人,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综合各方意见,拟最终推荐胡铭老师参评浙江大学第十二届“三育人”教书育人标兵,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4513日至519日。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均可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孙晓红,电话:86598848,邮箱:sunxiaohong@zju.edu.cn

 

光华法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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