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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6.24】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法律实习生推荐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陈思  发布日期:2024-06-21 点击次数:181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强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启动选拔新一批法律实习生。

一、实习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所在地南京)接收实习生主要安排在审判团队、综合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刑事、行政等审判辅助工作,信访接待,综合政务工作实践。

实习生活实行导师制,由主审法官或综合办、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指导老师。实习期间,实习生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立案信访、综合政务等工作。

二、实习时间安排

实习期为6个月,本批实习人员计划于2024年7月下旬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

实习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律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

3.身体健康;

4.责任心强,能够保证工作时间,虚心好学,确保服从实习导师领导,全程参加实习;

5.有社会实践经历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根据本次实习接收计划需求,报名优先面向民商法专业、刑法或刑诉法专业、行政法专业学生,学院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报名三巡实习的同学,学院将按报名人数进行排序推荐,学院推荐人数2-3人,三巡从中最后选定1人。报名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上交至主楼104陈老师处,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zdfxycs@zju.edu.cn。

五、其他

1.三巡实习地点在南京市。法庭为实习生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帮助解决食宿。但费用需自理,其中:住宿费300元/月(押金1000元/人,离庭时退还),就餐50元/天,床品自备。

2.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实习资格。

 

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模板.xls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汇总表.xls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