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第三党支部认真考察,拟将下列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到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预备期间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专业班级 | 社会工作 | 奖惩情况 | |
刘婷 | 21级法硕非法学1班 | "2021.09-2024.06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支部书记 | "2022.06浙江大学校级“优秀团员” 2022.12浙江大学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学业二等奖学金 2023.06浙江大学院级“优秀团干部” 2023.12浙江大学校级“五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黄乾亨奖学金、学业一等奖学金" |
刘敬林 | 21级法硕非法学2班 | 2023年6月参与普民法,迎亚运之社区普法志愿服务 | 2022-2023学年获学业优秀奖助金一等奖 |
曹云柯 | 21级法硕非法学3班 | 2021.9-2022.9 光华法学院团委宣传部副部长 | 获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
孟硕 | 21级法硕非法学1班 | 河南保航律师事务所实习 | 无 |
黄琪钧 | 21级法硕非法学2班 | 2023.3-2023.9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
陶晓叶 | 21级法硕非法学3班 | 第19届杭州亚运会志愿者 | 光华法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 |
异议接收人:韩洋煜
联系电话:15888868676
联系邮箱:huindar@139.com
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202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