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经同学个人申请,学院组织遴选,决定拟推荐如下同学参加最高院法律实习生项目。如有异议,请于7月3日前实名向学院反馈,异议书提交邮箱zdfxycs@zju.edu.cn。
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推荐顺序如下:1.孙娟,民商法学;2.廖怡成,司法文明。
教育教学中心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