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高级专家延聘事宜的公示
发布者:曹燕飞 发布日期:2024-09-18 点击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工作规定》(浙大发人〔2024〕38号)文件精神和学校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单位民意测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同意以下延聘申请,并报送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核和学校审批。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止。
公示受理部门:光华法学院组织人事科(之江校区主楼102)
联系电话:86592725
E-mail:relax@zju.edu.cn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