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10号】光华法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生“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结果公示
发布者:王艺潼  发布日期:2024-10-08 点击次数:14

各位20212022级同学:

经各位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学业优秀标兵评选以《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中的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基准,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评选以《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能力素养评价结果为基础。现将光华法学院2023-2024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预评结果公示如下(附件2)。

公示期2024108日至20241010日下午17:00,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标兵评定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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