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奖评优7号】光华法学院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
发布者:俞龙 发布日期:2024-10-14 点击次数:10
各研究生:
依照《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11月修订),光华法学院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已完成,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10月14日至10月15日10:30,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联系:
俞老师,邮箱:yl0307@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