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17号】光华法学院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王艺潼  发布日期:2024-11-06 点击次数:10

各位21级、22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名额的通知》,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设奖学金名额

奖学金名称

金额

人数

南都三等奖学金

2500

1

永平奖学金

6000

1

恒逸奖学金

10000

1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5000

3

三星奖学金

5000

1

金融港湾奖学金

4000

12


二、申请流程

同学们认真查看各项奖学金对应的申请要求,有意愿且符合申请要求的同学请在11817:00前在eta平台上提交申请,学院将根据eta平台中的申请记录和申请信息完成初步评选,后再通知相关同学完成相应纸质材料的递交。


三、奖项要求

(一)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手册2023》,外设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由学校统一下达。申请者必须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二)外设奖学金与校设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除外),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

(三)外设奖学金各奖项的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南都三等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永平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4、奖学金不少于三分之一用于奖励信电学院的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恒逸奖学金

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年级名列前茅(前10%

2至少一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可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研究报告、实习报告、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明等);

4、经济学院3名、化工学院3名、管理学院2名、学校其他院系专业12名。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社科学部经济学院、光华法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及工学部建工学院建筑系、城规系,当年9月升入大三的本科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三星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4当年9月升入本科生三年级学生。

递交材料:

1、三星奖学金申请表;

2、获奖学生信息采集表。


金融港湾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奋斗的理想;

2、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有益的社会工作;

5本科生要求学业成绩排名前20%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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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571-86592728

邮   箱:zdfxyxgb@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