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1级、22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名额的通知》,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设奖学金名额
奖学金名称 | 金额 | 人数 |
南都三等奖学金 | 2500 | 1 |
永平奖学金 | 6000 | 1 |
恒逸奖学金 | 10000 | 1 |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 5000 | 3 |
三星奖学金 | 5000 | 1 |
金融港湾奖学金 | 4000 | 12 |
二、申请流程
同学们认真查看各项奖学金对应的申请要求,有意愿且符合申请要求的同学请在11月8日17:00前在eta平台上提交申请,学院将根据eta平台中的申请记录和申请信息完成初步评选,后再通知相关同学完成相应纸质材料的递交。
三、奖项要求
(一)根据《浙江大学学生手册2023》,外设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由学校统一下达。申请者必须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二)外设奖学金与校设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除外),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
(三)外设奖学金各奖项的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南都三等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永平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4、奖学金不少于三分之一用于奖励信电学院的学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恒逸奖学金
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年级名列前茅(前10%);
2、至少一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可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研究报告、实习报告、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明等);
4、经济学院3名、化工学院3名、管理学院2名、学校其他院系专业12名。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社科学部经济学院、光华法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及工学部建工学院建筑系、城规系,当年9月升入大三的本科生。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三星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乐于助人;
2、勤奋、刻苦,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4、当年9月升入本科生三年级学生。
递交材料:
1、三星奖学金申请表;
2、获奖学生信息采集表。
金融港湾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奋斗的理想;
2、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有益的社会工作;
5、本科生要求学业成绩排名前20%。
递交材料:
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
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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