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依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浙大研工发〔2022〕3号)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
请仔细阅读《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具体参评条件以此为据。
奖项名额:
奖项 | 金额 | 名额 |
南都奖学金 | 二等(5000元) | 1 |
三等(2500元) | 1 | |
三星奖学金 | 7000元 | 1 |
小米奖学金 | 5000元 | 1 |
郭谢碧蓉奖学金 | 5000元 | 2 |
润禾奖学金 | 6000元 | 1 |
金融港湾奖学金 | 5000元 | 13 |
材料提交:
奖项 | 提交材料 | 上交方式 | 截止时间 |
专项奖学金 (所有) | 1.《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 所有奖学金均需提交,部分奖学金需提交以下额外材料。 | 申请阶段只需提交电子材料: 所有材料电子版以“【姓名+xx专项奖学金】”命名,上交至邮箱:zdfxyxgb@zju.edu.cn。 公示结束提交纸质材料至主楼114办公室: 1.《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2份; 2.《申请陈述表》2份; 3.三星奖学金、小米奖学金获奖同学等学院公示结束后再提交专门的奖学金材料。 | 11月12日 |
小米奖学金 | 1.2023年浙江大学“小米奖助学金”学生名单 | ||
三星奖学金 | 1.《三星奖学金申请表》 |
二、特别提醒
1.所有专项奖学金都需提交材料《专项奖学金评审登记表》+《申请陈述表》,部分奖项需提交其他材料,请勿遗漏。
2.各类表格均不得改动表格格式,材料纸质版需正反面打印,控制在1张A4纸之内,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递交均等待评选结果公示后另行通知。
3.请各位同学按照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选要求申报(特别注意层次、年级、专业要求),所有年级要求均以当前所处年级为准。专项奖学金最终结果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附件1:2023-2024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3: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附件4:2023-2024学年部分待评校级外设奖学金专用表格.rar
联系人:俞老师,86711456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