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员青年: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20、2021、2022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3、2024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2024级本科生在学园申报)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学院团委统计汇总后将统一上交至校团委(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11月17日前)
各位同学于11月17日24:00前自行上交星级志愿者申请表、证书补办申请表等材料至学院。
(二)院系审核与材料提交(11月18日-11月20日)
学院团委于11月20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将材料整理汇总发送至对接学院的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联络人。
(三)校级初审(11月21日-11月27日)
校团委于11月27日24:00前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四)院系复核并公示(11月28日-12月1日)
学院将初审结果于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无异议后于12月1日24:00前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审核与公示(12月2日-12月6日)
校团委将院系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于12月6日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证书颁发(12月6日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完成星级志愿者证书制作,通知各学院(系)、学园团委于尧坤楼308值班室领取星级志愿者证书。
四、评定材料上报要求
(一)上报时间
各位同学请于11月17日24:00前上报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
(二)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
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4年11月17日。
(三)上报格式
请各位同学将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以“【XX学院(系、学园)+姓名】X星级XXX志愿者申请表/【XX学院(系、学园)+姓名】X星级XXX证书补办申请”为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发送至公邮:ghfxysjqz@163.com。材料模板见附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评定流程,星级志愿者审核流程按照院系、校级逐步进行审核,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校团委网站、院系网站的相关通知。
对于毕业生,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拿到证书后来得及申请第三课堂记点(以及第三课堂记点转第四课堂记点),如错过此次星级志愿者评定,则没有申请下一次申请星级志愿者的机会,请各位同学注意申请时间(对于临近毕业或保研等特殊情况可联系院青志进行补充认定)。
如同学对院系审核结果或者过程等存在疑问及特殊情况,请同学优先联系本院系青志负责人。
联系人:
刘老师:0571-88206610
陈老师:17816057022
宋同学(校青志):15837597955
毛同学(院青志):ghfxysjqz@163.com
光华法学院团委
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