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资助】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艺潼  发布日期:2024-11-09 点击次数:15

各研究生:

根据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有限公司与我校相关捐赠协议,现开展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被认定为资助对象的、研究生是经济困难生;

6.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学生、孤残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来自于中西部或国家重点帮扶县的学生、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7.研究生就读本科时期,曾受基金奖助学金资助(浙江大学及基金合作大学)或毕业于浙江大学及基金合作大学,可优先考虑。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超出基本修业年限者;

2)学制时间不足 0.5 年者;

3)上一学年缺勤累计 2 周以上者;

4)上一学年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者;

5)谎报家庭经济情况者。


二、名额及标准

资助对象为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研究生,本次仅面向2023级硕士研究生各院系至多可推荐1名研究生参加校级面试,学校将组织评审会最终差额评选出获助者30名,每人每年资助5500元,分两次发放(2024-2025学年秋冬、春夏学期各发放一次)。获助者每学期考察一次,考察通过的学生可获得继续资助。


三、申请流程及要求

项目

需交材料

备注

新鸿基助学金

 1.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一式两份);

 2.新鸿基助学金申请书(附件2,纸质,一式一份,800字以上);

 3.经济困难生认定表(附件3,纸质,一式一份,如有贫困证明、残疾、疾病证明等证明可一并提供);

 4.本科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及2023-2024学年成绩单(纸质,各一式一份);

 5.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电子)

1.成绩单应有盖章,且标注“年级专业排名/专业总人数”。


2.经济困难生认定表应手写“个人承诺”部分。

纸质材料上交至主楼1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fxyxgb@zj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新鸿基助学金。以上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1113日下午17:00


四、注意事项

 1.助学金获助最终名单以捐助单位反馈和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2.新鸿基助学金受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3.各项助学金不可兼得,但可以与学校奖学金兼得。

 4.  如有疑问,请联系老师,0571-86592728

附件1: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新鸿基郭氏地产助学金申请书.docx

附件3: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4:2024-2025学年浙江大学新鸿基助学金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xlsx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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