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现将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年12月1日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先参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6、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人。
我院奖励名额分配如下:一等奖名额2人,二等奖名额4人。
四、评选流程:
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请在12月5日中午12点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电子版材料:学生填写的《评审登记表》(以“一/二等奖+学生姓名”命名)以及《汇总表》(附件2),打包后(压缩包以“学生姓名+非全日制奖学金”命名),发送到zdfxyxgb@zju.edu.cn。
五、 评选说明:
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3.9.1-2024.8.31之间。
联系电话:86711456,俞老师
附件1: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