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评奖评优20号】光华法学院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俞龙  发布日期:2024-12-03 点击次数:10

各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822号),现将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6年12月1日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优先参评,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没有违反校纪校规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没有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延长学习年限等情形;

6、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人。

我院奖励名额分配如下:一等奖名额2人,二等奖名额4人

    四、评选流程:

   学生本人如实填写《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请在12月5日中午12点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电子版材料:学生填写的《评审登记表》(以“一/二等奖+学生姓名”命名)以及《汇总表》(附件2),打包后(压缩包以“学生姓名+非全日制奖学金”命名),发送到zdfxyxgb@zju.edu.cn。

  五、 评选说明:

    奖学金参评所使用的成果及成绩,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单位,产出时间为2023.9.1-2024.8.31之间。



    联系电话:86711456,俞老师


附件1: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