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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天册奖学金、六和奖学金、六和助学金、泽大奖学金、金鹰律师奖学金、黄乾亨奖学金、王志明律师事务所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李俞可心  发布日期:2024-12-10 点击次数:10

各位同学:

天册奖学金、六和奖学金、六和助学金、泽大奖学金、金鹰律师奖学金、黄乾亨奖学金、王志明律师事务所奖学金及助学金申报的评选工作现已开始,有关院设奖助学金评定办法、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申报表格等请参阅所附相关附件。

 

一、申报截止时间:121512:00

请各位同学先关注附件3中的各奖助学金申报规则,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二、申请材料包括:

1.问卷星填写申报信息(请于121512:00前提交);

研究生院设奖助学金问卷:https://www.wjx.cn/vm/rWscSnd.aspx#

本科生院设奖助学金问卷:https://www.wjx.cn/vm/mQUgKHW.aspx#

2.提供电子佐证材料(仅申请助学金不需要提供佐证材料,申请奖学金的本科生提供问卷中8、9、10,研究生提供问卷中10—14若参与过本年度研究生校级评奖,不再递交相应材料,各项分数以学院、班级公示的版本为准);

电子版材料形成压缩包并以“本科生/研究生+学号+姓名+院设奖助学金”命名,然后以相同命名方式通过邮件发送至ghls_jyjxzx@163.com(请于121512:00前提交,仅提交佐证材料申报无效,务必及时填写问卷)。

 

三、其他

1.以上奖学金申报只需提交申请,不需要申报具体奖项。之后由学院确定奖项。

2.对于课程成绩的说明:英语课程未取得学分前,成绩不计算。

3.关于论文的说明:论文发表的同学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含所发表论文的目录及含有题目和作者的正文一面复印件。发表的时间按规定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具体加分方法参考学院实施细则。去年已使用过的院设参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

4.本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本着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在申报中要实事求是,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学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如发现违反评奖条例的事件,请及时向学院反映。

 

附件1: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设奖助学金评定办法.doc

附件3:  各类奖助学金申报规则.rar

 

教育教学中心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