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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 | 加强中韩法律交流,传播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枫桥经验”海外宣讲纪实
发布者:王艺潼 发布日期:2025-01-23 点击次数:13
20 世纪 60 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的干部群众,以非凡的智慧与实践精神,首创了“枫桥经验”。这一经验的核心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历经岁月洗礼,这一源自民间纠纷调解的中国智慧结晶,在时代发展中不断迭代升级,越发彰显出强大的生命力与独特魅力。
2025 年 1 月 14 日,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韩国分队,走进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法学院,在第二届中韩比较法学术研讨会“两国法律制度的最新变化动向”上,展开了一场意义非凡的“枫桥经验”宣讲。
研讨会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的张清悦同学作为宣讲代表,向韩国师生系统阐述了“枫桥经验”,深入解读了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张清悦同学从“枫桥经验”的历史起源讲起,详细梳理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脉络,生动展现了“枫桥经验”在日常生活与社会活动中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关键作用。作为深深扎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与精神土壤的智慧成果,“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已成为中国基层矛盾化解的典范与“亮丽名片”。
随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的李炯敏教授分享了韩国的《民事调解法》,以及韩国在矛盾化解领域的多元机制,包括法院联系型、委托第三方机构型与民间自发型等模式。两国师生围绕民间纠纷调解方案展开热烈探讨,在思维碰撞中加深了对彼此法律文化和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解与认识。
此次交流活动向海外传播了“枫桥经验”,不仅增进了中韩两国在法律领域的沟通,更为未来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期待中韩双方开展更加广泛的合作与交流,为法制建设新问题的研究与解决贡献更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