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强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启动选拔新一批法律实习生。
一、实习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所在地南京)接收实习生主要安排在审判团队、综合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从事司法辅助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刑事、行政等审判辅助工作,办信接访工作实践等。
实习生活实行导师制,由主审法官或综合办、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指导老师。实习期间,实习生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记录、文书起草、立案信访、行政公文起草等工作。
二、实习时间安排
实习期为6个月,本批实习人员计划于2025年3月上旬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
实习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律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
3.责任心强,虚心好学,能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7日。报名三巡实习的同学,学院将按报名人数进行排序推荐,学院推荐人数1-2人。三巡实习生选拔实行差额制,专业要求为民商法、刑法、行政法或相关诉讼法。对专业素养高、文字功底深厚的实习生人选,将择优录取。最终人选由三巡确定。报名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上交至主楼112孙老师处,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sunxiaohong@zju.edu.cn。
五、其他
1.三巡实习地点在南京市。法庭为实习生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一日三餐免费,解决宿舍,但需自备床品,其中:水电卫生费300元/月(押金1000元/人,离庭时退还)。
2.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实习资格。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5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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