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王艺潼  发布日期:2025-02-25 点击次数:10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5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

年满18周岁、团龄超过一年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1. 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 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 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 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推优程序说明

1. 团支部推优流程

请各团支部遵照《浙江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完成“推优”工作,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同意推荐需达团员大会具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以上)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

   “推优”名单确定后,推优人员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1000字个人事迹不改变表格形式),并签署党团组织意见,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党建档案。

各团支部完成团支部推优后,团支书应按要求汇总电子版材料提交院团委组织部,并联系推优团员对应党支部,提交电子版《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

2. 党支部审核流程

各党支部收到表格后,应结合材料内容,积极主动接触推优个人,按组织程序确定是否同意接收为本支部积极分子,并将名单反馈给院团委组织部。


四、材料上交

各团支部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3),于315日前将电子版《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1000字个人事迹)和《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汇总成一个文件夹压缩包)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dep_of_org@163.com,同时将《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纸质版,附1000字个人事迹)一式一份统一收齐后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主楼107)。


五、其他

1. 各党团支部确定推优团员时,应留有一定的考察期,以提交入党申请书后3个月为限。不满3个月的,不确定为推优团员。

2. “推优”过程中,各团支部要在学院团委的监督和指导下,加强“推优”工作的程序性引导,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把好入口关,全方位考察团员各方面条件,避免唯学习成绩论等现象;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控制“推优”数量,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3.学院团委将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附件4)要求,做好“推优”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入党动机教育为主,一般应设计3-4次理论课程、1次影视课程或实践课程,并做好谈心谈话、跟踪培养、考核管理工作。


各团支部在“推优”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闻时敏13486363369



附件1 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pdf

附件2 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附件3 浙江大学2025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 浙大党校 党委组织部 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docx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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