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王艺潼 发布日期:2025-03-07 点击次数:10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院系组织评审并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2)。请以“浙江大学+项目名称”规范命名,填写至学院审核意见并盖章,提交 Word版本、PDF签字盖章版和纸质稿。
2.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以“光华法学院+申报汇总表”命名,提交 Excel 版本。
3.请于2025年3月12日24: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至zdfxyxgb@zj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主楼107位老师处。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团队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三人。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院系将组织专家严格把关评审,做好过程管理、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相关材料存档等工作。
3.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学校将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单独授权经费(浙江省经费5000元+学校配套经费5000元)。
联系电话:0571-86592728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