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数字法学班同学:
根据22级数字法学本科培养方案的规定,现就2024-2025学年夏学期司法实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司法实习的组织领导
学院分管领导、教育教学中心、学院团委、班主任共同组成实习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科生司法实习相关工作。
2025年数字法学班同学的司法实习采用集中实习方式,由院实习领导小组统一联系各实习单位相关实习岗位。目前实习单位及岗位人数列表详见附件1。请同学们认真填写集中实习志愿意向表,可以在学院提供的岗位里进行自主选择三个志愿,于4月11日前完成附件2实习志愿意向表问卷填写,并提交一份word版简历发送到孙老师邮箱:sunxiaohong@zju.edu.cn,简历以附件方式发送,命名方式为学号+姓名+班级+第一志愿实习单位名称,简历中请包含个人职业规划。集中实习原则上不允许退出。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将根据实习志愿表填报情况,结合成绩排名、在校表现、职业规划等方面综合确定同学的实习单位。
二.本次夏季学期实习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为2025年04月14日——2025年07月13日,互联网法院集中实习的起止时间见表格备注。
三.实习材料提交
实习完成后,由班长收齐各项实习材料,于2025年秋学期开学第一周交至主楼112办公室孙老师。
四.实习纪律及组长职责
1.实习生纪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法律和法规;
(2)遵守《学生守则》和实习基地(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纪律,保守秘密,维护实习基地良好形象;
(3)准时上下班,听从指导老师安排;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虚心向实习基地(单位)的指导老师学习;
(5)碰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不得擅自决定和处理;
(6)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学生实习记录本》,随时接受指导老师的检查。
(7)认真撰写实习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3),并由指导老师填写意见、签名打分、盖实习单位公章,按要求打印装订交回。
(8)请假必须书面假条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并报学院备案,请假总计天数不得超过十二个工作日。
2.实习小组组长职责
各集中实习点由学院实习领导小组分别从实习点学生中指定组长。实习小组组长的职责是:负责实习基地(单位)与学院老师的联络,反映实习学生的意见,协助老师处理所在实习点的有关事务;参加实习组长会议;完成实习基地和学院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成绩考核
实习成绩考核由两部分组成,实习指导单位评价占比50%,学院实习指导小组评价占比50%。学院实习指导小组,根据实习基地(单位)的实习鉴定意见,结合学生的《学生实习记录本》的记录情况、实习报告(模板见附件3),以及抽查反馈等予以评价。
基本成绩构成为:实习单位成绩评定(50%)+学院实习指导小组评价(50%)构成。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实习工作的通知,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按学校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规定,对应五级计分方式,录入选课系统。
六.实习结束后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实习结束后,学生须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大学学生实习记录本》,要求按周记形式做记录,记载每周实习内容及周反思,每篇周记不少于500字;对实习记录本末几页的实习小结及实习指导教师评语、实习基地(单位)的评语、盖章、打分等不做要求。
(2)实习报告(3000字以上)(模版见附件3),严禁抄袭。实习结束,请撰写实习报告,并提请实习单位在报告对应页面给出实习评价及分数。
(3)集中实习的同学实习经费包干。与实习产生的费用不挂钩。报销相关文件见附件4。
(4)根据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每位同学需要做好实习数据填报工作。实习数据填报相关材料详见附件5(待更新)。
以上材料,秋冬学期后由各班班长收齐后统一于2025年秋学期开学第一周交至主楼112室。
教育教学中心
2025年4月7日
附件2 实习志愿意向问卷表 https://www.wjx.cn/vm/tUrmFh8.aspx#
附件4-本科生实习报销有关说明-202405-发布.docx
附件5 待更新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表(已经隐去重要信息,可放心填写)
https://kdocs.cn/l/cjkFeqySbJO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