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员青年: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20、2021、2022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3、2024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学院团委统计汇总后将统一上交至校团委(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4月24日前)
各位同学于4月24日24:00前自行上交星级志愿者申请表、证书补办申请表等材料至学院。
(二)院系审核与材料提交(4月25日-4月27日)
学院团委于4月27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将材料整理汇总发送至对接学院的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联络人。
(三)校级初审(4月28日-5月6日)
校团委于5月6日24:00前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四)院系复核并公示(5月7日-5月9日)
将初审结果于院系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无异议后于5月9日24:00前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审核与公示(5月10日-5月15日)
校团委将院系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于5月15日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证书颁发(5月16日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完成星级志愿者证书制作,通知各学院(系)、学园团委于尧坤楼308值班室领取星级志愿者证书。
四、评定材料上报要求
(一)上报时间
各位同学请于4月24日24:00前上报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
(二)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
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5年4月24日24:00。
(三)上报格式
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由院级团委以“【XX学院(系、学园)】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为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发送至公邮:ghfxysjqz@163.com。材料内容包括:星级志愿者申请表、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表、星级志愿者申请办理人员统计表,材料模板见附件。
(四)特别注意事项
申请表中志愿汇截图部分务必截图完整。
志愿时长包含校外荣誉时数的,请将申请荣誉时数的证明材料一并打包上传。
若签到时间涵盖午休、午饭、通勤时间,请将自行将相关时间予以扣除(以2h/次为准),并在总时长计算板块注明。若确不包含午休、午饭、通勤时间的,请提供相关证据(如签到,打卡记录证明)
若有连续两天增加同一项目相同时长的荣誉时数的情况,请附材料证明并非累加错误(如签到,打卡记录证明)
校外信用时数单日超过8小时、累计天数超过七天或总签到时长超过30小时的,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签到,打卡,照片记录证明)
若无法提供上述2、5两项材料,并自愿放弃上述两种情况的志愿活动在星级志愿者认定中的时数的,请将相应志愿时数在总时长板块扣除,并注明不参加评定的活动和时数。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评定流程,星级志愿者审核流程按照院系、校级逐步进行审核,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校团委网站、院系网站的相关通知。
(二)如同学对院系审核结果或者过程等存在疑问及特殊情况,请同学优先联系本院系青志负责人。
光华法学院团委
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