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同学:
八秩风华,初心如磐。2025年,学院迎来建院80周年华诞。自1945年筚路蓝缕肇始,学院秉承“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宗旨,培养了一代代杰出的法治人才,铸就了独特的学术品格与社会声誉。值此院庆之际,我们推出泽大“吾爱吾师奖”暨80周年院庆特别方案:
历史致敬:80周年院庆是回溯历任教师耕耘历程的重要契机,通过设立退休教师专项奖,向那些曾为学院奠基铺路、如今白发丹心的老一辈教育者致敬;
精神传承:在新时代法学教育背景下,既表彰当前活跃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中坚力量,也通过“师道”的跨时空对话,构建起薪火传承的精神谱系;
文化凝聚:作为院庆系列活动的核心环节,本评选将联动《浙大法律评论》院庆特刊、“光华记忆”老照片展等载体,立体呈现八十载师者风范。
本奖项由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大力支持。根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泽大“吾爱吾师奖”评选实施细则(2021年6月修订)》及学院关于80周年院庆特别方案的决定,开展2025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泽大“吾爱吾师奖”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单位和流程
评选工作由学院泽大“吾爱吾师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团委、教育教学中心、组织人事与外事科研中心、党政办公室、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协同。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广大师生推荐、网上投票、学院泽大“吾爱吾师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人选,并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报备。
二、奖项设置
泽大“吾爱吾师奖”每年评选一次。
评选泽大“吾爱吾师奖”奖章获得者共4人,其中专业教师3人,行政教师1人,奖金3万元人民币/人。
评选专项奖获得者5人,其中德育指导专项奖1人、实践就业指导专项奖2人(其中1人由泽大律师事务所推荐,直接进入最终评定范围)、桃李馨泽专项奖2人,奖金2万元人民币/人。设立提名奖若干名,奖金3仟元人民币/人。
若当年度无合适人选,各奖项可空缺。
学院对评选出的获奖人予以表彰和宣传,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同时获多个奖项,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
三、评选范围
在校工作满1年的光华法学院在职教职员工以及指导学生周期满1年实务导师均可参加评选(桃李馨泽专项奖的评选范围为学院离退休教师)。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四、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高尚、淡泊名利,热爱教育,严谨治学,为培养德法兼修、宽厚根基、具有浙大鲜明特色的卓越社会主义法治人才而不懈奋斗,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泽大“吾爱吾师奖”奖章评选条件
(1)执着于立德树人,在言传身教中帮助学生认知世界、定位自我,涵育人文关怀,塑造家国情怀,引领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切实关心引导学生成长,爱生如子,坚守培养人才的任教初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是学生普遍认可的德才双馨型教师。
3.泽大“吾爱吾师奖”专项奖评选条件
(1)德育指导专项奖,用于奖励担任本科生导师、班主任、研究生德育导师、专兼职辅导员,所带集体凝聚力强,获得优秀评价的教师。
(2)实践就业指导专项奖,用于奖励在第二、三、四课堂、实习就业、各大赛事等方面给予学生指导,并促进学生个人或团队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和实务导师。
(3)桃李馨泽专项奖,用于奖励荣休后仍心系学院、以不同方式为教育事业持续奉献的离退休教师。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泽大“吾爱吾师奖”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候选人产生
(一)通过“感恩吾师”环节推荐产生初步候选人
(1)渠道一:个人推荐
当年6月学籍关系和思政关系均在学院的在校生和上一届毕业生校友都有权通过“感恩吾师”环节推荐泽大“吾爱吾师奖”候选人不超过2名。
2025年评选投票范围:2021级、2022级、2023级本科生,所有在校硕士生、博士生;2024届本硕博毕业生校友。“桃李馨泽专项奖”可由学院所有在校生、校友投票推荐。
有投票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问卷链接,进入“感恩吾师”问卷推荐候选人。(问卷需实名填写,信息错误、多次填写等无效。)
二维码链接:https://www.wjx.cn/vm/PUt5MFR.aspx#
(2)渠道二:组织推荐
①学院各研究所、当年6月毕业生班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有权推荐泽大“吾爱吾师奖”初步候选人不超2名。请相关组织单位下载附件三,按要求填写推荐材料,发送至评选工作邮箱。其中邮件主题命名为【吾爱吾师+组织名称】,邮件包含推荐表Word版及经组织负责人签字后的拍照版或扫描版。
②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推荐1名“吾爱吾师奖”实践就业指导专项奖候选人,直接提请评审会审议评定。
(3)候选人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晚24:00,逾期无效。
(二)根据推荐材料,由学院泽大“吾爱吾师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候选人
第二阶段:网络宣传及网上投票
泽大“吾爱吾师奖”评审委员会发布候选人名单及“感恩吾师”环节的推荐事由,组织网络投票,投票学生可继续填写对相应老师的感恩寄语,工作人员将编排汇总两轮的感恩寄语送至对应老师作为留念。
第三阶段:评审委员会评选
泽大“吾爱吾师奖”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以网上投票结果为参考,结合日常师德师风表现,综合感恩事迹或寄语由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实名投票,产生泽大“吾爱吾师奖”奖章及专项奖获奖人,获奖人选必须获半数及以上赞成票。若没有候选人获半数及以上赞成票,则当年度该奖项空缺。提名奖获奖人选由评审会确定。经公示后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报备。
第四阶段:表彰及奖励
评选工作联系方式:
光华法学院泽大“吾爱吾师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6592771
邮箱:zjufxyyh@163.com
联系地址:之江校区主楼116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