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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级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的修读说明
发布者:孙淑君  发布日期:2025-05-23 点击次数:480

各位同学:根据本科生院有关暑期社会调查的通知,为了切实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我院决定开展2025年暑期社会调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需在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中选修《社会调查》课程(未选课无法录入成绩)。注意:不参与本次社会调查的24级学生不要误提前选课。

2、2023级的社会调查,学生可以报名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社团的社会实践活动(报名参加学校的实践活动不要求法律相关);也可以组队参加(队员可以是我院2023级本科生,也可以吸收2024级我院本科生参加,也可以吸收外院学生参加,组队的项目,调查的时间需在2周左右)。学生也可以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社会调查(时间在2周以上)。(时间要求2025的暑期及之后)

3、参加我院组队调查的主题需贴近社会现实,强调基于问题的学习,项目导向的研究。结合学校团委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围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基层治理,调研红色遗迹、探寻红色文化,深化服务为民、助力家乡建设,重走西迁路、感悟西迁文化,参与“三下乡”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巩固脱贫成果、投身乡村振兴等内容,开展有特色主题的法律调研和宣传实践活动

4、考核。社会调查的分数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时的表现(占70%),二是总结报告(占30%),总结报告字数需在3000字以上。此两项分数均由带队教师或者指导教师评分,并请相关部门、单位盖章。

总结报告将作为作业进行归档,如存在抄袭情况,则总结报告成绩计为零分。(注意务必按照表格格式,平时70分满分,报告30分满分来打分)

5、社会调查结束后,秋学期每位同学向学院上交的材料(具体上交地点时间秋学期初会再通知):

1)参加学院组织社会调查的学生,提交社会调查考核表(附件2)、团队总结册、个人总结报告;

2)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社团的社会实践活动、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社会调查的学生,提交分散实习完成表原件(见附件3)、复印件、个人总结,需报销的需同时提供往返城市间的票据或无票据的情况说明。(学生自行联系单位的分散型社会调查采费用包干报销制,按照人均500元报销,需凭签字盖章的分散实习完成表和相关票据报销,要求见通知第6点。)

6、分散型社会调查报销材料要求:

1)表格应填列完整规范:成绩、实习指导老师签字、实习单位证明(单位盖章)等均需要,其中单位证明可以“实习单位接收证明连同实习单位考评结果(附页)”代替;确无依托实习单位的,可由院(系)提供证明说明实习相关情况并加盖公章。

2)住宿费发票抬头为“浙江大学”,城市间交通费乘坐人姓名应为学生本人,尽量形成环路。票据时间与实习起止日期吻合。发票正面本人签名,金额在3000 元以上的,须进行查验,并将查验结果附于发票后面。

3)确无法提供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票据,如杭州学生在杭州实习或去外地实习学生搭便车住亲友家等情况,由学生个人写简单情况说明(本人签名),并经院系核实签字盖章确认。

4)分散实习实行经费包干,票据金额与包干金额不挂钩。

注:如需要社会调查表格同时作为社会实践学分申请资料的,请自己提前留存好盖章表格的复印件及扫描件。

附件2:社会调查考核表.doc

附件3:分散实习完成表.doc

附件4:本科生实习报销有关说明.docx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