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除已经申请延毕的同学不用填写,其余2025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均需填写档案寄送信息。事关个人档案,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档案接收单位
*档案不能个人携带,也不能交寄给无资格接收的组织或部门!!!
1、未就业的、出国(境)就业深造的、就业地因各种原因不接收个人档案的,应寄回生源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档案管理部门,一般为人才市场;
2、前往央企、国企、事业单位等有档案保管权限用人单位的,应寄送到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一般对方会开具调档函;
3、前往私企、外企等无档案保管权限用人单位的,一般寄送到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下属档案管理单位,一般为人才市场;
4、档案缓寄只适用于目前正在办理上海、北京落户的同学,其余情况不予办理。如后续取得北京、上海落户指标,请联系学院办理手续。
*上述档案接收单位的具体信息,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人社局、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市场进行确认。
二、档案投递详细地址参考规范
**省**市(县)**区**路**号**单位(全称)XX部门(如人事处、档案室等,如经查的确无法确认则填写“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
*为避免档案转递有误,请务必以此为标准,准确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地址!!!
几种错误写法:
不能用邮政信箱或街道门牌号码代替收取档案单位名称,如:**省**市**路56号信箱(没有具体单位)人事处,**省**市**街38号(没有具体单位)人事处收;
收件单位不清、书写格式混乱,如:广东省广州市梧城市人才中心;
单位不能写简称,如“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能写成“浙江交投”。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在校类型为定向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生的同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籍档案和党员档案将由学院统一寄送至定向单位。
2、党员档案一般默认随学籍档案一起寄送,如因特殊原因需将党员档案与学籍档案分别寄往不同地址,请相关同学在“备注”一栏写明党员档案寄送信息。
3、档案材料齐全的学生档案,学院将统一采用EMS档案专递方式,预计6月底开始分批寄送(暑假除外),待寄出后会在群里发布快递单号,各位同学可通过EMS单号自行查询档案转递情况。
4、若档案接收单位提供了纸质调档函,同学们可交至主楼112;若档案接收单位提供了电子调档函,可发送电子版到我的钉钉(问卷星仍需填写)。
四、档案寄送信息填写
请各位2025届夏季毕业全日制研究生于6月18日前按照上述要求扫码填写问卷星: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