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强化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书》,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决定启动选拔新一批法律实习生。
一、实习岗位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所在地南京)接收实习生主要安排在审判团队、诉讼服务中心和综合办公室,主要从事司法辅助、文稿起草、基础资料整理等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接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和国情教育,强化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司法调研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实践锻炼等。
实习期间,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部门负责人或主审法官担任指导老师。
二、实习时间安排
实习期限为5个月,自2025年9月至2026年1月(农历春节前),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纪律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工作人员相同。
三、报名条件
实习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2.法律专业在校硕士研究生;
3.责任心强,虚心好学,能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学院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日。报名三巡实习的同学,学院将按报名人数进行排序推荐,学院推荐人数1-2人。三巡实习生选拔实行差额制,专业要求为民商法、刑法、行政法或相关诉讼法。对专业素养高、文字功底深厚的实习生人选,将择优录取。最终人选由三巡确定。报名的同学按要求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上交至主楼112孙老师处,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至sunxiaohong@zju.edu.cn。
五、其他
1.三巡实习地点在南京市。实习期间,需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相关管理规定,食宿由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协助解决。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
2.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实习资格。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