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兼职的公示(三十六)
发布者:曹燕飞  发布日期:2025-09-08 点击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要求,经学院讨论决定,同意霍海红担任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军工担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截至2025年912

公示受理部门:法学院组织人事与外事科研中心

联系电话:0571-86592725

E-mail:relax@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