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9月26日】关于2025级法律博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的安排
发布者:孙晓红 发布日期:2025-09-23 点击次数:10
各有关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法律博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现开展2025级法律博士研究生导师双向选择工作。请各位法博同学填写附件2的问卷星“浙江大学2025级法律博士研究生导师志愿征集”表格,并于9月26日前提交。建议同学们提前联系导师时提交一份简历,供导师参考。
附件1:浙江大学法律博士导师-博士生双向选择实施办法20250912.docx
附件2:浙江大学2025级法律博士研究生导师志愿征集
https://www.wjx.cn/vm/PIYIYWq.aspx#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