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2级、23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规定,以及学校《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名额的通知》,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外设奖学金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设奖学金名额
奖学金名称 | 金额 | 人数 |
南都三等奖学金 | 2500 | 1 |
永平奖学金 | 6000 | 1 |
恒逸奖学金 | 10000 | 1 |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 5000 | 3 |
燕宝奖学金 | 10000 | 5 |
二、申请流程
同学们认真查看各项奖学金对应的申请要求,有意愿且符合申请要求的同学请在10月23日17:00前在eta平台上提交申请并填写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单:https://form.zju.edu.cn/#/dform/genericForm/XU8JjkWu
在eta平台上申请时根据参评所在单位,选择“外设奖学金(光华法学院)”进行申请。
同学们在eta上只需选择一项自己满足条件的最高额外设奖学金申请,这时学院默认大家申请了符合申请要求的所有外设奖学金,然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eta和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单的申请信息综合评定、调剂。之后再通知相关同学完成相应纸质材料的递交。
三、奖项要求
(一)外设奖学金具体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由学校统一下达。申请者必须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思想政治素质、体测均无不及格。
(二)外设奖学金与校设奖学金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除外),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
(三)外设奖学金各奖项的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南都三等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永平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恒逸奖学金
申请条件:
1、成绩前10%;
2、至少一次获学校优秀(三好)学生;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可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研究报告、实习报告、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明等)。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申请时,为经济学院、光华法学院、教育学院、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以及建工学院建筑系、城规系的大三本科生。
燕宝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本科生要求参评学年学业综合成绩在专业前30%;
3、同等条件下,宁夏籍学生优先获得;
4、能够参加来年3-4月举办的颁奖仪式。
参评学生对设奖单位的认识情况,字数要求200字,且不得照抄单位简介,具体应对照设奖单位名录:http://www.zuef.zju.edu.cn/index.php/webSite/webColumn/index/47.html
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戴老师。
办公地点:主楼107
联系方式:0571-86592728
邮 箱:zjufxyxgb@zj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