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论文获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发布者:刁闻言  发布日期:2025-12-15 点击次数:10

20251122日至23日,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在西安召开。本届年会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近五百位专家学者及实务界代表出席本届年会。本次年会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的刑法保障”为主题,围绕“数字安全刑法保障体系建构研究”“民营经济发展的刑法保护研究”“新时期社会治理与刑事对策研究”“涉外刑事法治问题研究”“刑法理论前沿问题研究”等五个议题展开探讨。

“刑法理论前沿问题研究”分论坛上,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高艳东作了《论生成式人工智能刑事归责的责任与风险相适应原则》的主题发言。

老师判别式人工智能和生成式人工智能两个路径出发论述了对人工智能刑事归责的理论。具体而言:一是人工智能风险分为内生风险和应用风险,严格限制因内生风险对算法模型开发者进行刑事归责,并提出“技术责任论”,引入“功过相抵”原则,即评判技术开发者的责任既要考虑到危害结果,也要考虑人类福祉,刑法仅评价技术开发者的直接故意行为。二是人工智能无法进行价值判断,不是具有人类意识的责任主体服务提供者对应用风险承担主体责任。三是为避免选择性、趋利性执法,我国应划分高、中、低人工智能风险,提前构建分类分级刑事归责制度。风险等级越高,注意义务越多高风险应用需控制“不增加风险”中风险应用需“防止风险再现”;低风险应用应“配合整改”。四是服务提供者成立间接故意所要求的认知强度与风险成正比、技术中立性与风险性成反比。五是德日刑法理论是数字技术的天敌中、美的数字技术创新力已经远超德、日刑法打造的框架,中国刑法学者应构筑全新理论,让刑法成为“技术之友”。

在闭幕式环节,本次年会举行了优秀论文颁奖仪式,我院教师高艳东《论生成式人工智能刑事归责的责任与风险相适应原则》一文荣获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25年全国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同时,高老师作为获奖论文教师代表进行发言。在发言中,高老师感谢了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以及评审委员会对论文的肯定,他认为评审专家对其论文的错爱,更多是肯定其研究方法,即扎根于浙江本土问题,用全球视野研究地方性问题,并在数字产业革命中尝试提出与德日刑法理论不同的中国学术话语。同时,高老师还赞叹了与刑法同仁们在西北政法大学做讲座时同学们的学术热情及高水平的提问,这种优秀学风正是法学名校的精神所在。最后,感谢了以王政勋、冯卫国、付玉明三位教授为代表的会务组之细心工作和宏大格局,并表示将认真学习年会上各位专家的前沿观点,推动数字领域刑法知识体系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