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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6 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刁闻言 发布日期:2026-01-20 点击次数:10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院系组织评审并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电子版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2),请以“浙江大学+项目名称+学号+姓名”规范命名,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并签名后,提交Word版本;
2.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以“院系名称+申报汇总表+项目名称”命名,提交Word版本。
纸质版材料:
项目申报书(附件1、2)
请于2026年2月25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至zjufxyxgb@zju.edu.cn,纸质材料交至主楼107,过期不候。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团队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五人。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院系将做好过程管理,中期检查、经费使用管理、结题验收等环节,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工作。
3.项目负责人需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学校将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单独授权经费(浙江省经费5000元+学校配套经费5000元)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