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上午,浙江大学法律实务研修班(破产法)在之江校区成功举办。浙江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京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任一民,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继续教育中心执行副主任、专职组织员王书剑出席开班仪式。本次研修班汇聚了众多来自全国各地近100名破产法领域的精英学员。举办此次研修班旨在全方位提升法律实务精英在破产法领域的专业功底与实务技能,为我国破产法治建设增添新活力。
王书剑在开班致辞中对各地学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光华法学院的历史沿革与浙大法学学科建设成就。他指出,破产法对解救企业困境、优化资源配置等环节影响深远,经济环境变化更带来诸多新课题。期待学员们通过本次学习,夯实理论基础,把握热点问题,在深入研讨中精进,实现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双重提升。
任一民谈到,浙江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成立多年以来,始终深耕破产法理论与实务前沿,持续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破产法治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智力支撑。去年,《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正式公布,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亦同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两部法律规范相互交织、紧密关联。当前,房地产领域破产案件集中显现,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也亟待统筹衔接与协同推进。希望各位学员围绕本次各专题,坚持学以致用,在交流互鉴中共同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
多位中级人民法院的破产审判业务专家与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京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浙江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任一民,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浙江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执行所长周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宇,全国税务领军人才、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战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破产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张谷等专家组成了融理论与实务、权威性与专业性于一体的授课团队,围绕庭外重组与重整、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和重整问题、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前瞻与破产实务中若干问题探讨、企破与个破(个人债务清理)合并审理、《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重点问题解析、破产涉税新规解析及管理人风险防范、破产程序中对外投资股权处置的法律疑难问题、从破产衍生诉讼看担保权的实现等专题,以深入浅出的讲授风格,将法学原理融入鲜活的实务案例之中,使学员得以高效吸纳核心精要。课堂互动研讨氛围热烈,学员踊跃发问、交流心得,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推动理论与实务之间的深度对话与良性互动。





张谷代表浙大光华法学院寄语全体学员,愿大家在满载而归之际不忘将所学化为所用。望今后能与我校破产法研究中心加强协作交流,携手推进有关课题的共同探讨与研究。破产法事业前景可期,希望大家回归岗位后精进不辍解新题,在实务前沿践行法治初心与担当。
此次研修班彰显出浙大法学在破产领域深耕细作的远见与热忱。学院始终以锻造实务型法治人才为核心,借专业研训贯通学理与实操两端。今后将精进课程内涵、革新授课形态,持续为行业输送善战能谋的法律力量。相信在这方沃土的浇灌下,将有更多法律人于破产事业中施展才略,为市场平稳运行筑牢制度根基。
学员代表感悟(排名不分先后)
王昕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副总经理
本次破产管理专业培训干货满满、品质极高,堪称一场专业盛宴。课程深度融合前沿理论与一线实务,由高校名师与行业顶尖资深从业者联袂授课,内容翔实精炼、深入浅出,兼具专业厚度与极强实操价值,毫无拖沓晦涩之感。每一堂课都精彩纷呈、引人入胜,全程专注投入、毫无倦意,真正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此次培训收获巨大、受益匪浅,令人意犹未尽。衷心期待后续培训继续保持超高水准,我们必将持续关注、积极参与!
叶胜阳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浙江泽大(金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金华市破产案件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
为期三天的浙江大学法律实务研修班(破产法专题)圆满落幕。本次培训坚持理论深度与实务导向并重,授课专家涵盖资深法官、行业顶尖管理人及法学权威学者,从多元视角系统拆解破产实务核心议题。课程精准覆盖庭外重组、个人破产审理、破产涉税风险防控、困境资产处置等关键领域,直击一线办案痛点难点,有效深化了我们对新修订《企业破产法》及实务疑难问题的理解,全面拓宽了破产案件办理思路。我所破产团队十余位律师全程参与本次研修,全体参训人员均表示收获颇丰、受益匪浅。后续我们将切实把所学所思转化为办案实效,以更专业的能力赋能实务办案,全力助力困境企业纾困重生,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价值的最大化。
叶晓南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
本次破产法研究班授课内容从担保权实现、股权处置、涉税风险防范到个人破产、房企重整,系统讲解了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难点,破产法修订、新公司法司法解释前瞻、庭外重组课程亦紧跟破产领域热点。此次破产法研修班授课内容兼具理论深度与实务价值。通过此次学习,深化了对破产法律体系的理解,拓宽了案件办理的视野,提升了自身的专业能力,能够更好的应对破产实务中出现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