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兼职的公示(四十七)
发布者:冯利君  发布日期:2026-05-06 点击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要求,经学院讨论决定,同意李汶龙老师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MBA客座教授、中关村大数据产业联盟专家讲师的申请,同意叶良芳老师担任浙江衢州衢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申请,同意黄韬老师担任创新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申请,同意马光老师担任泽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的申请,同意柏浪涛老师担任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截至2026年512

公示受理部门:法学院组织人事与外事科研中心

联系电话:0571-8659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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