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就业推荐表的使用
1.就业推荐表办理方式:2026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附件1)、本科生就业推荐表(附件2)请各位毕业生自行下载,按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务必正反面打印。
2.就业推荐表原则上一人一份,须经学院盖就业章后方为有效,由于报考公务员等原因确需重新办理就业推荐表的,须向学院申请并由学院审核发放。
3.就业推荐表盖章请至之江校区主楼107办公室:研究生位淑玉老师、本科生戴羽宇老师处办理。
二、生源信息确认
毕业班学生需登入学校就业管理信息系统(www.career.zju.edu.cn)进行生源信息自审。
三、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2026届毕业生统一使用网上电子协议书,学生本人求职中如需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可打印《关于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说明》(附件3)到学院团委办公室(主楼107)进行盖章说明。《关于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说明》仅作为应届生身份证明,正式签约均需网上签约;因单位特殊无法电子签约情况下,方可申请签纸质三方协议。
网上电子协议书:网上电子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登录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通过单位账号向应届毕业生邀请签约,应届毕业生通过个人账号登陆后可以查看邀请本人签约的公司信息,并选择其中一家单位签约。电子协议书附带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专用章,原则上无论用人单位是否盖章确认,网上操作完成协议书即刻生效,无需学院审核。请各位同学谨慎签约。如需违约须按照违约流程办理违约手续。
【毕业生网上电子协议书签约流程】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协议书管理”模块。
2)查看已有电子三方协议书及签约时限(可能多份)。
3)在约定时限内,确定其中一家接收单位正式签约。
4)打印三方协议书文本一式三份,也可通知用人单位先打印。
5)学生、院系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返回二份给毕业生,其中一份交回所在院系。

【毕业生纸质协议书签约流程】(仅在无法电子签约的情况下)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点击“协议书管理”模块。
2)到团委办公室打印空白的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需学院盖章)。
3)凭纸质协议书与单位签约盖章齐备后,登录就业信息系统,点击纸质协议书录入,进行就业信息的录入。同时将单位、本人签字盖章的纸质协议书交到团委办公室盖学院就业公章后,一份交留学院备案(可邮寄),一份交给单位,一份本人留存。
4)出国(境)的同学递交学校offer纸质版复印件,国内升学的同学递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直接签劳动合同的同学递交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关于解除就业协议(即违约)的规定
1.毕业生要慎重签约。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模式中,学校尊重毕业生的个人意愿,但同时更应维护全体学生的整体利益。过高的违约率意味着应届毕业生有效就业机会的损失,也必将影响企事业单位对我校未来毕业生的评价和聘用意向。
2.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学校盖章),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3.解约流程: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违约申请”模块。
2)根据提醒步骤填报信息,上传原单位解约函(必需)、新单位录用函(必需)、原三方协议、违约申请说明等材料,并提交审核。
3)审核通过后,获取新签约权限。
4.曾经办理过解约的毕业生,与新单位签约后,学院不再受理该生的第二次解约申请;原则上不受理签约后一个月内递交的违约申请。

五、出国(境)、升学
出国(境)、升学(含免试研究生、考试录入研究生、提前攻博等)的同学,虽然不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但仍需将档案寄送、户口迁移等就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录入办法如下: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http://www.career.zju.edu.cn,点击“校内统一身份认证”模块。
2.选择其中“纸质协议书录入”,出现就业信息录入界面,所需录入的信息主要为:就业类型、单位信息、毕业派遣信息。
1)就业类型
在就业标志一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国(境)或升学。出国(境)的,继续填写出国类别、国家(地区)、学校等信息;升学的,继续填写升学类型、学校院系等信息。
2)单位名称
出国(境)的,在单位名称一栏录入“出国(境)”字样,会出现下拉菜单,点击选择“出国(境)”一栏,注意“(”需为中文全角。
升学的。填写“录研(**大学)”,在出现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学校,未出现下拉菜单的,与学院就业经办老师联系。
出国(境)和升学的同学,在填写好单位名称后,单位其余信息不用填写。
3)派遣信息
派遣信息包括“签约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档案寄送等信息”,相关信息均需事先与对方单位联系确认,不能随意填写。其中“签约联系人”为档案单位的经办联系人,升学的一般为主管录取工作的老师。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在该栏目填“未迁入”。
六、学生端就业方案确认注意事项
1)请其他未在学校就业管理信息系统(www.career.zju.edu.cn)签约的同学谨慎填写就业方案确认,一旦确认就业方案,则无法进行在线签约(待就业、暂不就业除外);
2)填写就业方案确认时,请参照页面的相关提示说明进行填写;
3)请保证标有*号的填写项真实、准确;
4)就业证明材料请按照提示说明要求上传。
七、关于开具就业相关材料的说明
就业涉及下列相关材料:
1.现实表现鉴定(附件4)、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5)、荣誉称号证明/奖助金证明(附件6)、中共党员证明(附件7),本科生联系戴老师出具,研究生联系位老师出具。
2.在读证明,可在李作权三楼自助打印机打印;
3.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浙里办”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4.学院实习介绍信可联系党政办南老师出具,单位公函指单位出具的政审传真件或PDF文件。
八、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
(1)请每位毕业生临毕业前务必完成就业中心需要完成的问卷调查。问卷链接待李雪纯老师通知。
(2)毕业后学校或学院会有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邮件发至邮箱,请同学们帮助配合填写。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