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除已经申请延毕和本院硕转博的同学不用填写,其余2026届夏季毕业研究生均需填写档案寄送信息。事关个人档案,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档案接收单位
*档案不能个人携带,也不能交寄给无资格接收的组织或部门!!!
国内升学
寄送至录取院校。
出国(境)学习
寄送至生源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存放留学服务中心。
已落实就业单位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寄送至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2)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寄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寄送至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力资源保障局。
未落实工作单位
寄送至生源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为确保档案安全转递,请各位同学与录取学校、就业单位或生源地(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前沟通,核对好本人人事档案寄送信息(包含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档案投递详细地址参考规范
**省**市(县)**区**路**号**单位(全称)XX部门(如人事处、档案室等,如经查的确无法确认则填写“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
三、其他说明
原则上党建档案与学籍档案不分离,如需将党建档案与学籍档案分别寄往不同地址,请相关同学在问卷星“备注”一栏单独写明党建档案接收单位信息(含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电话、详细地址)。
若档案接收单位提供了纸质调档函,同学们可交至主楼112;若为电子调档函,可发送至我的钉钉(有纸质/电子调档函的同学,也请同步填写问卷星)。
档案材料齐全的学生档案,学院将统一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进行转递,预计6月下旬至7月上旬期间分批寄送(暑期除外),待寄出后会在微信群里发布快递单号,各位同学可通过登录“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小程序,输入EMS单号自行查询档案转递情况。
学院统一转递档案过程中,不再单独提供档案转递通知单。
四、档案寄送信息填写
请各位2026届夏季毕业研究生于6月18日前按照上述要求扫码填写问卷星: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