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兼职的公示(五十一)
发布者:冯利君  发布日期:2026-08-29 点击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教师校外兼职管理试行办法》要求,经学院讨论决定,同意李宇老师担任南京特纳飞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林林老师担任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公示截至2026年9月4日

公示受理部门:法学院组织人事与外事科研中心

联系电话:0571-8659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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