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至9日,光华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郑春燕,副院长陆青,院长助理牟绿叶,教育教学中心副主任李俞可心一行赴中国香港、新加坡开展访问交流。代表团先后走访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及新加坡王律师事务所,并与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等会面。此次访问以学生长周期培养、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为重点,围绕涉外法治和数字经济法治两个方向,就长周期项目建设、学科特色凝练、科研协作机制等具体议题开展对接交流,进一步拓展了学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及东南亚地区的境内外合作。
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代表团与院长傅华伶、副院长赵云进行会谈。双方围绕人才培养、学科交叉融合及学术合作机制等方面深入交流,就扩大长周期项目合作规模、优化暑期交流项目、深化涉外法治与数字经济法治领域的科研合作等达成共识。


在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代表团与副院长Stuart Hargreaves、助理院长Dicky Tsang等一行座谈交流。双方围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及学术合作等方面深入沟通,就学生交换项目、暑期访学、数字经济法治与涉外法治领域的科研协作等潜在合作方向进行了探讨,增进了相互了解,为今后开展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香港对外交流友好协会,代表团与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会面。双方围绕国际经济法学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及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等议题深入交流。梁美芬结合当前国际经贸规则重构与全球治理变革趋势,就浙大法学学科如何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战略需求、凝练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与海洋法治等特色研究方向、培育标志性成果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学院下一步优化学科布局、推进涉外法治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新加坡访问期间,代表团一行到访新加坡王律师事务所,与苗淼律师座谈交流。代表团详细了解了该所的业务布局与发展特色,并就中国法学生在海外律所的实习机制、职业发展路径、专业能力要求等进行了深入沟通。苗淼律师结合自身执业经验,就如何提升涉外法治人才的实务素养与国际竞争力提出了具体建议,为学院优化涉外实践教学体系、拓展海外实习就业渠道提供了有益参考。


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代表团与副院长Ernest Lim、Justin Tan、Umakanth Varottil及教师代表Lin Lin、Hu Ying等人座谈交流。双方围绕长周期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学生交换与暑期访学、科研合作机制及教师互访讲学等方面深入沟通,就探索“4+1”本硕贯通培养模式、拓展学术交流渠道、推动涉外法治与数字经济法治领域联合科研等潜在合作方向进行了探讨,增进了相互了解,为今后开展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次访问期间,代表团还看望了在香港和新加坡学习、工作的院友代表,传递母校关怀,凝聚校友力量。




此次出访是学院主动服务国家涉外法治建设战略、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办学的重要举措。通过与中国香港、新加坡顶尖法学院校及实务机构的精准对接,学院不仅在重点学科方向上明确了差异化发展路径,更在“4+1”本硕贯通培养、长周期交换项目及联合科研机制等方面取得进展。下一步,学院将系统梳理访问成果,加快推动合作项目落地实施,持续完善涉外法治与数字经济法治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为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贡献浙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