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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王欣然  发布日期:2026-10-08 点击次数:14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6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

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团龄超过一年),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请各院级团组织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和工作实际,自行制定实施本院级团组织的推优工作计划。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原则上上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确定推优团员时,应留有一定的考察期,以提交入党申请书后3个月为限。不满3个月的,不确定为推优团员。

2.“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把好入口关,推优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总数的20%,避免唯成绩等现象,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3.各团支部应于11月6日前将电子版《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1)、《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1000字个人事迹)(附件2),汇总成压缩包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dep_of_org@163.com,压缩包命名格式、邮件主题为【支部名称+2026秋冬团推优】。同时将纸质版《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1000字个人事迹)一式一份统一收齐后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主楼114俞龙老师收)。

附件1-浙江大学2026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doc

未尽事宜,请联系院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王舒畅  1336289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