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9年破产法方向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
发布者:裴红红  发布日期:2019-10-16 点击次数:1540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9年破产法方向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


为推动破产法的研究与实践,学院现向海内外公开招收转人事关系博士后研究人员5-7名。

一、申请条件

1.拥有国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科背景或从业经验。

3.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良好的团队意识。

4.有良好的学术业绩。

二、待遇

1.享受浙江大学学科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相关待遇。

2. 提供办公室,鼓励和支持博士后申请国际交流计划。

3. 对于进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3年及以上的人员,可申报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作为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转化等岗位选聘的重要来源。

4. 博士后人员分四类资助,分别为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资助(30/年资助,资助期为2年)、特别资助(最高20/年资助)、重点资助(不低于16/年资助)和一般资助(不低于12/年资助)

5.享受学校和学院科研奖励。


合作导师

项目名称

招收人数

翁晓斌

破产债权的确认与异议之诉程序构造

1-2

张谷

破产宣告的效力研究

1

张谷

破产财团和分配财团的关系研究

1

周江洪

民法典制定与破产法修改中的联动问题研究

1

郑春燕

破产中的政府行为及角色研究

1

霍海红

破产法与强制执行法的衔接与互动

1


申报材料主题词请写明申请“XXX破产法方向博士后”

欢迎垂询!

注:申请和招收程序详见“博士后 -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文网”(http://www.ghls.zju.edu.cn/ghlscn/2010/0402/c13584a1105620/page.htm

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要求详见:“博士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文网”(http://www.ghls.zju.edu.cn/ghlscn/2010/0402/c13584a1105619/page.htm

联系人:冯老师 裴老师

电话:0571-86592725 8659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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