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23年破产法方向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计划
发布者:裴红红  发布日期:2023-04-07 点击次数:1967

    为推动破产法的研究与实践,学院现向海内外公开招收转人事关系博士后研究人员5-7名。

一、申请条件

1.拥有国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科背景或从业经验。

3.具有严谨的科研态度,良好的团队意识。

4.有良好的学术业绩。

二、岗位待遇

1.根据资助类型,年薪不低于18万人民币。具体待遇根据浙江大学博士后管理规定确定。

2. 配备有办公场所,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支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会议,鼓励申请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等项目。 

3.对于进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及以上的人员,在站期间可申报评审专职研究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资格。

4. 根据学校关于博士后住房的相关规定,可申请租住学校教师公寓。  

三、合作导师及研究方向

合作导师

项目名称

翁晓斌

破产债权的确认与异议之诉程序构造

张  谷

破产宣告的效力研究

张  谷

破产财团和分配财团的关系研究

周江洪

民法典与破产法修改中的联动问题研究

郑春燕

破产中的政府行为及角色研究

曹士兵

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下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完善与资质建

霍海红

破产法与强制执行法的衔接与互动

注:具体研究方向亦可与导师协商。

四、招收程序

1.初审:申请人将相关申请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申请材料主题词请写明“博士后申请+研究方向”。申请材料包括:①《浙江大学博士后申请简表》;②表明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及奖励清单(如:获奖、鉴定、项目、学术论文等)及佐证材料。学院审核申请材料,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初审通过后,学院组织面试考核,择优录取。

3.录用:面试通过后,申请人按照浙江大学有关要求提交博士后申请材料至学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进站审批及报到手续。

联系人:冯老师 裴老师

电话:0571-86592725 86593554

E-mail:relax@zju.edu.cn peihonghong1983@163.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之江路51     

邮编:310008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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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博士后申请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