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光华法学院2016年境外交流项目(第一批·学位项目及部分长学期交换项目)现开始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费用
各项目申请条件和费用详见附件一。
二、申请和选拔
1. 每位同学可申报三个志愿,申请表见附件二。
申请材料于2016年3月25日(周五)17:00前上交。申请表、申请材料交至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主楼116),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zdfxybks@zju.edu.cn。
2. 学院对外交流评审委员会根据每位同学的申报志愿、外语成绩、学习成绩进行排序,经院务委员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送至交流院校进行选拔。
附件一:光华法学院对外交流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光华法学院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6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