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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年院级对外交流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批)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3-21 点击次数:1351

各位同学:

   光华法学院2016年境外交流项目(第一批·学位项目及部分长学期交换项目)现开始申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费用

   各项目申请条件和费用详见附件一。

   二、申请和选拔

   1. 每位同学可申报三个志愿,申请表见附件二。

   申请材料于2016325日(周五17:00前上交。申请表、申请材料交至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主楼116),申请电子版发送至zdfxybks@zju.edu.cn 

   2. 学院对外交流评审委员会根据每位同学的申报志愿、外语成绩、学习成绩进行排序,经院务委员会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送至交流院校进行选拔。

     附件一:光华法学院对外交流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光华法学院学生对外交流申请表

     附件三:光华法学院境外交流项目简介及选拔条件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