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和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6-05 点击次数:204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精神和人事处《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将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名额和聘用条件
1.教师二级、三级岗位名额由学校核定到学院,2017年前,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总数为 2 人,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总数为 7 人。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占相应级别的岗位数。因此2017年前法学院2级晋升数为1人,3级岗位数已满。
2016年,五级及以下等级名额情况:
(1)校核定法学院教师五级岗位数5人,学院现有五级岗位教师5人,没有可增补名额;
(2)学校核定法学院六级岗位数9人,学院现有六级岗位教师8人,可增补1人;
(3)教师八级及以下按规定比例核定岗位,八至十级岗位数已满,没有可增补名额。
2.其他专业岗位聘用名额:2016年,学校下达的其他专业技术(不含教师、管理人员)五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六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 6月11日前,符合教师二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分别填写《浙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表》(附件3)。符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法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申报表》(附件4)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6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5),按要求填写后交学院组织人事科,纸质版需本人签名(于6月13日递交),电子版发relax@zju.edu.cn。
2.6月17日前,学院根据各级岗位名额及教师申报情况,经学院岗聘委员会讨论评审通过后,公示聘用名单(其中评聘教师二级岗位人选将直接报学校审定),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诉。
学院上半年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如符合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中“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时岗位等级的确定”规定要求的,直接给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3.6月30日前,完成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