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经光华法学院党政领导同意,光华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将于近期举行换届选举。为了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内容:
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拟定由三人组成。
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将于10月中旬召开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二十届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应以自愿为原则, 通过自荐的方式在全日制研究生[含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中产生(原则上不在毕业班中产生),正式候选人人数及产生办法另行制定。
二、候选人应具备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思想上积极上进的先进分子,并能自觉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有先锋模范作用;
3.热心学生工作,服务同学,有奉献、协作、创新精神,能自主开展工作;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和集体荣誉感,工作原则性强,拥有良好的工作作风,不营私舞弊,不谋求不正当利益。
三、主席团成员产生办法:
申请者须提交个人简历,经光华法学院第十九届研究生会确认正式候选人后,于10月参加换届选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换届选举的基本流程:每个候选人须发表3分钟的竞选演说,另安排每个候选人每人2分钟的回答观众自由提问的时间。(具体选举办法另行制定)
四、自荐材料的递交方式:
请各位申请者以邮件的形式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自荐个人简历》(附件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简历和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姓名+研会换届”。邮箱地址:fxyyjsh2018@163.com;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5日24点
未尽事宜由第十九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进行具体解释。
联系人:光华法学院第十九届研究生会主席钱林峰 (电话:19975278422)。
附件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自荐个人简历.doc
光华法学院第十九届研究生会
2019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