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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生年末专项补助的通知
发布者:骆笑  发布日期:2019-12-18 点击次数:309

各有关同学:

   寒假渐至,按照学校学工部《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年末专项补助的通知》http://www.xgb.zju.edu.cn/news/157657575691646692.html要求,近期开展对本科生经困生的春节慰问及路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8.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无偿资助总额达到4.4万元人民币,或全部资助总额达6.4万元

  

  

有上述情况2、3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1、5、6、7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4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补助金,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资助金额


1.春节补助: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的补助。符合上述基本申请条件即具有资格申请。

请各有关同学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按照每人300-800元的资助额度,最终的具体资助额度由学院确定。参考附件2。

2.建档立卡学生专项补助: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应助尽助,请在年末专项补助工作开展时,予以适当倾斜。

 

三、具体程序

1.122310:00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申请,同时填写附件 2019-2020学年年末专项补助汇总备案表电子版发至zdfxyxgb@zju.edu.cn

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点击服务大厅-学生资助校设资助申请-春节补助/寒衣补助/保险补助-“下一步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无需上传附件,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否则将不予通过;最后提交申请。

2)学生可在学生资助申请结果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2.123024:00前:学院汇总并审核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3.123117:30前:学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专项补助学生名单纸质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至学生资助服务社,一份由学院自行留存),副书记签字并盖学院章后报送至紫金港校区小剧场B206学生资助服务社综合事务部。

4.2020年1月6日至14日期间,学院通过学校计财处酬金系统统一一批次发放专项补助至学生银行卡中(发放备注请填写为“专项补助春节补助”)


学校专项补助工作咨询电话:8820628288206586,邮箱:zzbgs@zju.edu.cn


附件1:2019-2020学年年末专项补助汇总备案表.xls

附件2关于学生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补助的实施办法.docx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