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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孙佳辰  发布日期:2024-04-25 点击次数:10


各团员青年: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将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1920202021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注册志愿者;

20222023级本科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四)时间要求

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有以往申请星级已成功的志愿者需补办证书,由各学院(系)、学园团委统计汇总后统一上交至校团委(证书补办申请表见附件2),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在此次星级申请中统一补办。除每次评比星级时的统一补办外,其余时间不进行证书的补办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55日前)

各学院(系)、学园团委自行通知学生于5524:00前上交星级志愿者申请表、证书补办申请表等材料至院系。

(二)院系审核与材料提交(56-58日)

各院级团委于58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将材料整理汇总发送至对接各院系的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联络人。

(三)校级初审(59-514日)

校团委于51424:00前对各学院(系)、学园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

(四)院系复核并公示(515-518日)

将初审结果于各学院(系)、学园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无异议后于51824:00前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审核(519-522日)

校团委将院系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于52224:00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校级公示期(523-526日)

校团委网公示星级志愿者评定结果,个人及院系可反馈问题。

(七)证书颁发(527日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完成星级志愿者证书制作,通知各学院(系)、学园团委于尧坤楼308值班室领取星级志愿者证书。


四、评定材料上报要求

(一)上报时间

各位同学请于5524:00上报个人的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

(二)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

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45524:00

(三)上报格式

1.如需申请校外荣誉志愿时数的,请将校外个人荣誉志愿时长申请材料(附件4盖章扫描件+附件5428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15157221117@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光华法学院+姓名+联系方式校外荣誉时数材料”,学院青志部将于51日前联络校级青志完成所有校外个人荣誉时数的材料上报。在校外个人荣誉时数录入后,可继续申请本次的星级志愿者评定。由于校外个人荣誉时数需审核及录入时间,所有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逾期不候。

2.如需补办星级志愿者证书的,请以“光华法学院+姓名+学号X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申请为邮件主题将材料(附件2+附件3发送至ghfxysjqz@163.com

3.如无校外荣誉时数申请和补办需求的,可直接以“光华法学院+姓名+学号X星级志愿者申请”为邮件主题,将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附件1+附件3发送至邮箱ghfxysjqz@163.com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各位同学先仔细阅读《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附件6),确保各项申请材料准确无误。院校两级青志将对志愿服务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如遇存疑记录将与志愿者本人进一步联系。

根据评定流程,星级志愿者审核流程按照院系、校级逐步进行审核,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校团委网站、院系网站的相关通知。

如同学对院系审核结果或者过程等存在疑问及特殊情况,请同学优先联系本院系青志负责人。

院级联系人:张同学 ghfxysjqz@163.com


附件1:【光华法学院+姓名+联系方式】x星级志愿者申请表.doc

附件2:【光华法学院+姓名+联系方式】x星级志愿者证书补办申请表.doc

附件3:【光华法学院+姓名+联系方式】星级志愿者申请汇总.xlsx

附件4:【光华法学院+姓名+联系方式】校外个人荣誉时数申请书.docx

附件5:【光华法学院+姓名+联系方式】校外个人荣誉时数申请汇总.xlsx

附件6: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pdf



光华法学院团委

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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