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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南王儒 发布日期:2024-09-19 点击次数:10
各有关博士生:
《2024年秋季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公布(见附件1),请大家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做好中期考核相关工作,需要参加考核的博士生名单(见附件2)。
考核时间安排如下:
一、请各参加考核的博士生于9月27日前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其中“指导小组成员”,建议填写参与博士生指导的老师;“考核小组组成情况”,请询问学科点确认现场答辩导师,首位填写现场答辩组长,所在学科按一级学科填“法学”。),并将个人自述、《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科研能力纪实考评申报表》(见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给本学科点博士生导师组秘书,同时电子版发送到nwr@zju.edu.cn备存(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博士中期考核)。
二、各学科点对提交上来的材料按照附件4《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科研成果纪实分值计算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并将材料及计分结果在本点考核学生中公示。
三、各学科点博士生导师组及时组织本点博士生中期考核,由学科点秘书于10月15日前将本点参加考核的博士生考核材料、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5)交到主楼112室教育教学中心。
四、学院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考核结果录入,请参加考核的博士生于11月15日前下载打印个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审核状态为“已审核”)交指导教师签名和学科负责人签名,另附一份个人小结纸质版(单面打印),交主楼112室教育教学中心归档。
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24年9月19日
附件1:光华法学院2024年秋季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方案.docx
附件3: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科研能力纪实考评申报表.xlsx
附件4:光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科研成果纪实分值计算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