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绍: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数字化的趋势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而数字法学作为一门跨学科的新兴学科,正逐渐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蔚来数字法学奖学金、奖教金为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通过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于2024年起在我院设立。旨在奖掖品学兼优的数字法学方向学生,促进数字法学研究院的发展,鼓励学生与教师充分激发其专长和实践能力为数字法学发展做出贡献。
一、奖学金奖教金名额分配与金额
学生:本科生1名,2000/名,硕士研究生3名,博士研究生1名,4000元/名;
教师:2名,5000元/名。
注:(1)合计7名,以上名额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进行微调;(2)该奖学金、奖教金的荣誉称号、奖金与校设院设奖学金、奖教金可兼得;(3)该奖学金、奖教金三年内荣誉兼得、奖金不兼得。
二、奖学金、奖教金申请对象
数字法学方向在读本科生、在读研究生(全日制),数字法学新媒体运营中心同学和积极参与数字法学学科点建设的青年教师(40周岁以下)。
三、奖学金、奖教金申请条件
本科生申请者需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及以上且获得学业优秀标兵;研究生申请者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优秀”,且参评学年应至少获得 1 项个人荣誉称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在一级或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不包括书评和翻译);教师出版专著1本以上,或者在一级或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
2、学生获得校级课题立项并且取得优秀成果的或者获得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立项1项或者获得校级以上科研奖1项以上;教师主持国家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者主持省部级科研课题2项以上
3、学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学习竞赛、辩论赛、演讲赛等学习或专业实践类竞赛中获得前六名或三等奖以上;教师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省部级科研奖3等奖1项以上;
4、在数字法治研究院建设、宣传中担任重要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
5、以上成果需与数字法学相关。
6、具体加分方法参考学院实施细则《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2024年12月3日前向研究院提交电子材料以“姓名+学号/工号+蔚来奖学金(奖教金)申请”命名,发送至zjudigitallaw@163.com,纸质相关材料交至主楼107办公室王老师,联系方式:0571-87952011。
(一)学生申请材料:1.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1);2.成绩单(自行打印)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4.蔚来数字法学奖学金汇总表(研究生填写)(附件3)
(二)教师申请材料:1.奖教金评审登记表(附件2);2.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四、评选程序
1、由数字法治研究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选获奖候选人名单;报数字法治研究院院务委员会讨论审定;
2、对研究院公布的获奖候选人名单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院务委员会提出,院务委员会在七日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决定;
3、由研究院将拟奖名单报送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审定。
五、本评定办法的解释
本评定办法的解释权,由数字法治研究院院务委员会行使。
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蔚来数字法学奖教金评审登记表.docx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11月修订).pdf
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