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2025年4月修订)的公示
发布者:王然  发布日期:2025-04-03 点击次数:10


各位本科生同学好: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特制定《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20254月修订)。

根据20249-10月的评奖评优工作开展情况,经过前期酝酿、建议征集、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此次修订主要体现在新增附件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科竞赛类活动认定名单》和附件3《浙江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项目认定名单》作为创新创业模块“学术竞赛类活动”的参考文件;创新创业模块中“科研训练”新增了“浙大学子一站式科研导航”平台和“启真问学”平台项目;对外交流模块和劳动实践模块调整了部分内容。

本细则适用于光华法学院2022级及以后各年级本科生,现将细则修订稿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43-20254915:00,如有建议,请通过邮箱zdfxyxgb@zju.edu.cn反馈。


20250403修订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