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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本科生活动记实考评项目申报流程
发布者:刁闻言  发布日期:2025-10-29 点击次数:14

各活动主办方、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光华法学院活动记实考评统一规范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切实服务同学,现将调整后的活动记实加分申报工作流程公布如下。

  

活动记实考评项目申报流程



一、申报对象

所有活动的立项均应由活动主办方(团委各部门、学生组织及社团、党总支、党支部、团总支、团支部)进行统一申报,参与学生个人申报的概不受理

二、申报流程

1.立项申报

活动正式开始前,主办方需下载并填写《光华法学院活动记实考评加分申请表》(附件),并交由指导老师签字盖章。

光华法学院活动记实考评加分申请表》必须完整包含活动名称、申请单位、指导老师、学生负责人、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性质及内容、活动参与对象及人数等信息。

纸质申请表扫描件(带签章)需提交至团委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公邮ghfxysjqz@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活动名称】+加分申请表”。

立项申请的审核周期为7天,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进行回复。审核通过,审核结果会同步附上各参与者活动加分额度,并邀请活动主办方加入活动对接钉钉群;审核未通过,请按审核意见在给定的期限内修改后再提交。活动参与者如有问题,请向活动主办方反馈;活动主办方如有问题,请通过邮箱或钉钉群统一向团委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反馈

注意立项过迟,信息缺失、不规范,无指导教师知情同意证明,或不符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附件一)规定的加分情形的活动申请,一律驳回。
  注意:在活动签到表中需要注明参与者身份。学生作为观众或工作人员,原则上加分在0.5分;作为参赛选手参与活动,原则上加分在0.5-3分范围内。

2.签到控制

活动主办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签到工作,确保流程规范、有序执行。线下活动,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参与人员完成签到;线上活动,则可以通过电子表单或扫码等方式完成签到

主办方需完整、准确地记录参与者信息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规范填写光华法学院活动记实加分统计表》(附件)并将之发送至团委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公邮ghfxysjqz@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活动名称】+记实统计表”

统计表中的加分分值应严格按照立项审核结果填写统计表审核结果将通过邮箱进行回复,审核通过,即表示统计表记录的人员信息与加分额度审核无误;审核通过,请按审核意见在给定的期限内修改后提交。

3.汇总公示

   每学期团委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将在院网展开汇总公示工作,具体包括审核通过的项目名单公示、审核通过的加分名单公示,以及学期加分汇总公示。

公示期间,个人如有问题的,须向活动主办方反映,由主办方统一发送更正邮件申请修改或补录,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为:“【活动名称】+信息更正”。不再接受个人或非活动主办团体的补录申请。

请各活动主办方严格按照《活动申报规范指导》(附件)完成各流程申请,对流程、材料不规范所致的问题,其申诉团委一律不予支持。

  

其余未尽事宜,请联系光华法学院团委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ghfxysjqz@163.com

及记实考评负责同学:

 邹同学:19012772077

 张同学:13616711256


附件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本科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二:光华法学院活动记实考评加分申请表.doc

附件三:光华法学院活动记实加分统计表.xls

附件四:活动申报规范指导.docx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

社会实践与青年志愿者指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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