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生集体关怀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一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根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明法筑梦”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现开展2025-2026学年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明法筑梦”助学金申请工作。
一、资助来源与名额
(一)资助来源
社会捐助。
(二)资助名额
资助2名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三)资助额度
资助受助学生在读期间的学杂费,资助标准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人,根据助学金到款情况结合受助学生表现决定是否连续资助。
二、资助对象与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
光华法学院全日制大一本科生,重点面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杂费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经浙江大学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态度端正;
原则上满足以下情况之一者优先考虑:
(1)孤残学生、残疾学生;
(2)优抚家庭子女(含烈士子女);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4)来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或西部地区脱贫家庭的学生;
(5)因突发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陷入极端困难的学生。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或取消受助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
(2)休学或退学试读期间;
(3)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4)生活挥霍浪费,将助学金用于非学业消费。
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回已发放助学金,并依据学校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此外,受助学生应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法治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每学年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公益服务。每学年末,受助学生需提交一份“明法筑梦·感恩汇报”(内容包括学年学习情况、思想进步情况、公益活动参与情况及受助感想),由学院存档。
三、申请与评选流程
1. 申请人于5月30日前完成以下流程:
(1)附件填写。完成《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明法筑梦”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入学以来成绩单等;
(2)电子版递交。申请学生需要将申请表、佐证材料、成绩单等打包发送至邮箱zjufxyxgb@zj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明法筑梦”助学金材料】。
2. 学院成立“明法筑梦”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确定拟资助名单
3. 拟资助对象将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受助学生。
联系人:俞老师 86711456
附件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明法筑梦”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明法筑梦”助学金申请表.docx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