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名额和聘用条件
1.教师二级、三级岗位名额由学校核定到学院,2017年前,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总数为 2 人,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总数为 7 人。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占相应级别的岗位数。因此2017年前法学院2级晋升数为1人,3级晋升数也为1人。
2017年,五级及以下等级名额情况:
(1)校核定法学院教师五级岗位数4人,学院现有五级岗位教师4人,没有可增补名额;
(2)学校核定法学院六级岗位数9人,学院现有六级岗位教师9人,没有可增补名额;
(3)教师八级及以下按规定比例核定岗位,八级岗位数已满,没有可增补名额;九级岗位数4人,学院现有九级岗位教师3人,可增补1人。
2.其他专业岗位聘用名额:2017年,学校下达的其他专业技术(不含教师、管理人员)五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六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
3.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1;其他岗位聘用条件见《法学院2017年教师七—十级岗位聘用条件》(附件2)。其中专技职务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 6月4日前,符合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分别填写《浙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表》(附件3、附件4)。符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法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申报表》(附件5)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7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6),按要求填写后递交学院组织人事科,电子版发relax@zju.edu.cn,纸质版需本人签名递交(于6月5日下午2:00前)。
2.6月14日前,学院根据各级岗位名额及教师申报情况,经学院岗聘委员会讨论评审通过后,公示聘用名单(其中评聘教师二级、三级岗位人选将直接报学校审定),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诉。
3.6月30日前,完成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