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关于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6-01 点击次数:243

    根据《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精神和人事处《关于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现将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名额和聘用条件

1.教师二级、三级岗位名额由学校核定到学院,2017年前教师专业技术二级岗总数为 2 人,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总数为 7 人。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占相应级别的岗位数。因此2017年前法学院2级晋升数为1人,3级晋升数也为1人。

2017年,五级及以下等级名额情况:

1)校核定法学院教师五级岗位数4人,学院现有五级岗位教师4人,没有可增补名额;

2)学校核定法学院六级岗位数9人,学院现有六级岗位教师9人,没有可增补名额;

3)教师八级及以下按规定比例核定岗位,八级岗位数已满,没有可增补名额;九级岗位数4人,学院现有九级岗位教师3人,可增补1人。

2.其他专业岗位聘用名额:2017年,学校下达的其他专业技术(不含教师、管理人员)五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六级岗位晋升数为0人。

3.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附件1其他岗位聘用条件见《法学院2017年教师七—十级岗位聘用条件》(附件2)。其中专技职务任职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630日。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 64日前,符合教师二级、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的教师,分别填写浙江大学教师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表》(附件3附件4)。符合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法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申报表》(附件5)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017年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6,按要求填写后递交学院组织人事科,电子版发relax@zju.edu.cn,纸质版需本人签名递交(65日下午2:00)

2.614日前,学院根据各级岗位名额及教师申报情况,经学院岗聘委员会讨论评审通过后,公示聘用名单(其中评聘教师二级、三级岗位人选将直接报学校审定),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诉。

3.630日前,完成2017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工作。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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