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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光华法学院团情况统计与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2-05 点击次数:360

各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院团情况统计及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况统计

1. 团情况统计以20171031日的数据为统计截止数据。

2. 请各团支部于20171215前将《团员信息使用模板(团支部表一)》(附件1)连同《团员数据信息(团支部表二)》(附件2),用专用U盘上报到主楼107办公室(保密需要,勿发邮件)。

 

二、团费收缴

1. 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

2. 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单位的团情况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

3. 学院团委将对各支部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将作为本年度团内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团费收缴标准见《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4. 请各支部于20171215前缴纳本支部2017年度团费。为方便工作起见,院团委组织部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团费收缴+支部名称。账户名为:13396520652(校验名涵”)。团费需按月收缴,各支部需按月递交团费收缴清单,请于20171215前将纸质版交至主楼107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团委组织部公邮dep_of_org@163.com,邮件主题为“团费收缴+支部名称”。

5. 2015级本科生2016级本科生、2017级研究生新生此次缴纳20177-12月团费。

6. 其余团员需缴纳20171-12月整年的团费。

 

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邢 13396520652

     胡相宜18867156506

                

 

附件1《团员信息使用模板(团支部表一)》

 

附件2《团员数据信息(团支部表二)》

 

附件3 《团费清单》

附件4《团支部操作指南》

附件5《信息录入维护标准》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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